孤兒親屬(子類 117)
孤兒親屬簽證(子類 117)
孤兒親屬簽證(117 類)是一種簽證,如果父母去世、無法照顧他們或找不到父母,則允許獨生子女來澳大利亞與親戚一起生活。
流程
為了有資格獲得孤兒親屬簽證(子類 117),孩子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 未滿 18 歲、單身且沒有父母照顧
- 有一位親戚是已定居的澳洲公民、符合條件的紐西蘭公民或澳洲永久居民
- 提出申請和做出決定時不在澳洲
如果孩子在申請簽證時需要幫助,請務必確保提供幫助的人獲得授權這樣做。有關誰可以幫助辦理簽證申請的更多信息,請訪問內政部網站。
透過此簽證,孩子可以:
- 無限期留在澳洲
- 依照澳洲法律在澳洲工作與學習
- 加入澳洲公共醫療保健計劃 Medicare
- 擔保親屬來澳洲
- 如果符合條件,請申請澳洲公民身分
往返澳洲旅行滿 5 年
自簽證授予之日起 5 年內,只要簽證上的旅行便利仍然有效,孩子就可以多次往返澳洲。如果孩子希望在最初的 5 年期限之後繼續旅行,他們將需要申請居民返回 (RRV) 簽證才能以永久居民身份重新進入澳洲。另一個值得考慮的選擇是澳洲公民身份,這樣就無需簽證即可進入澳洲。
有關旅行設施期限的信息,可以使用簽證權利在線驗證 (VEVO)。
孩子可以停留多久
孤兒親屬簽證(117 類)是一種永久簽證,允許孩子無限期地留在澳洲。孩子在持公民身分簽證進入澳洲之日就成為永久居民。
包括其他孩子
如果孩子有兄弟姊妹也想申請,則必須為每個兄弟姊妹單獨提出申請。申請簽證的孩子的受扶養子女可以在做出決定之前隨時納入申請。這些受扶養子女也必須符合健康要求。不來澳洲的家庭成員可能也需要滿足健康要求。
成本
主申請人的簽證申請費為澳幣[成本]。申請中包含的每位受扶養子女還需繳交費用。額外費用可能包括健康檢查、無犯罪證明和生物識別。簽證定價估算器可用於確定簽證的總費用,不包括其他相關費用。
申請來源
提出申請和做出決定時,孩子必須在澳洲境外。
處理時間
要估計孤兒親屬簽證(子類別 117)的處理時間,可以使用簽證處理時間指南工具。該工具為最近決定的應用程式提供一般處理時間,而不是特定於單一應用程式。請務必注意,如果申請不完整、未包含所有必要的文件或需要其他資訊進行驗證,則申請的處理時間可能會更長。
孩子的義務
一旦獲得孤兒親屬簽證(117 類),獲得簽證的兒童和任何受扶養子女必須遵守所有澳洲法律。
簽證標籤
兒童的簽證將與其護照進行數位鏈接,並且不會有實體標籤。將發送一封包含簽證授予號碼的授予通知信,可用於存取數位簽證記錄。
資助孩子
為了擔保兒童取得孤兒親屬簽證(子類 117),保證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是已定居的澳洲公民、符合資格的紐西蘭公民或澳洲永久居民
- 年滿 18 歲
- 是孩子的親屬,包括兄弟姊妹或繼兄弟姊妹、祖父母或繼祖父母、阿姨、叔叔、繼阿姨或繼叔叔
擔保必須獲得批准,如果擔保人或其伴侶被指控或被判犯有涉及兒童的罪行,則擔保人可能不會獲得批准。
贊助商義務
作為擔保人,自孩子持簽證進入澳洲之日起 2 年內必須履行某些義務。這些義務包括提供足夠的住宿和經濟支持,以滿足孩子在學習期間的合理生活需求。他們在澳洲的頭兩年。擔保人也負責協助任何獲得簽證的受扶養子女。
收集所有必要的文件來支持贊助申請並提供準確的資訊非常重要。情況如有變化,應及時向內政部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