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研究系簽證(子類574)
研究生研究部門簽證(574 子類)
研究生研究部門簽證(子類 574)不再適用於新申請。該簽證已於 2016 年 7 月 1 日關閉。如果您需要延長在澳洲的停留時間,您現在必須申請學生簽證(子類 500)。
簽證持有者
如果您已獲得研究生研究部門簽證(子類 574)或已於 2016 年 6 月 30 日或之前申請簽證且尚未做出決定,則此資訊適合您。它解釋了您的權利和義務。
要檢查您的簽證詳細資訊和條件,您可以使用免費的簽證權利在線驗證 (VEVO) 工具。
您的簽證有效期限多長
如果您已經擁有研究生研究部門簽證(子類別 574),則該簽證將一直有效,直到您獲得簽證時指定的到期日為止。
此簽證可以讓您做什麼
持有研究生研究部門簽證(子類別 574),您擁有以下特權:
- 您可以在澳洲學習。
- 符合資格的受扶養家庭成員可以陪伴您前往澳洲。
- 一旦您在澳洲開始研究型碩士或博士學位課程的學習,您就可以無限工作時間。
- 一旦您在澳洲開始攻讀研究型碩士或博士學位課程,您的家庭成員也可以無限期地工作。但是,如果您已經開始初級課程,例如 ELICOS 課程,則您和您的家人每兩週只能工作 40 小時,直到您開始在澳洲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課程。
- 您的伴侶可以在澳洲學習最多三個月。如果您年滿 18 歲的家庭成員希望學習超過三個月,他們必須申請自己的學生簽證。
義務
學生
作為學生,在澳洲學習和生活期間遵守簽證條件非常重要。否則可能會導致您的簽證被取消。您還必須遵守澳洲法律。
如果您希望更改為與當前課程不同教育部門的課程,例如從高中更改為文憑課程,您將需要申請新的學生簽證(子類 500)作為您的當前的簽證子類別不適合新課程。
如果您透過簡化簽證處理 (SVP) 獲得簽證,您必須繼續滿足簽證授予的要求。這意味著,如果您尋求轉學到2016 年7 月1 日之前不符合資格的教育機構的其他教育機構,並且您的簽證是在授予後的前12 個月內或您不是來自某個國家,則您的簽證可能會被考慮取消。2016 年 7 月 1 日之前處於評估等級 1 的國家。
您可以使用簽證權利線上驗證 (VEVO) 工具或參考您的簽證授予函來檢查哪些條件適用於您的簽證。
更改您的教育機構
除了遵守您的簽證條件外,如果您想更換教育機構,海外學生教育服務 (ESOS) 國家法規中的要求也適用。
如果您尚未完成六個月的主要課程並且想要更換教育機構,ESOS 國家規範規定了可以這樣做的情況。一般來說,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您需要獲得現有教育機構的許可才能轉學到另一所教育機構。
如果您確實希望轉學,您的教育機構必須評估或考慮您的請求。所有教育機構都必須對其轉學政策制定書面程序。在嘗試註冊新的教育機構之前,了解您的教育機構的轉學政策以及書面協議中概述的要求非常重要。
如果您的教育機構不允許您轉學,並且您對結果不滿意,您可以向您的教育機構提起內部申訴流程。如果您仍然不滿意,您可以選擇向外部投訴處理機構(例如州或領地監察員或海外學生監察員)對該決定提出上訴。
18歲以下的學生
如果您未滿 18 歲,您必須確保在簽證期間或年滿 18 歲之前有足夠的住宿、支援和一般福利安排。
如果您的福利安排得到您的教育機構的批准,則在您的福利安排開始之前您不能前往澳洲。福利開始日期是您的教育機構在適當住宿/福利安排確認書 (CAAW) 信函上指定的日期。
如果學生監護人提供為了您的福利安排,並且他們需要在沒有您的情況下離開澳大利亞,您必須做出經當局批准的替代福利安排。否則可能會導致您的簽證被取消。
「不再停留」條件
某些簽證簽發時附有「不得進一步停留」的條件。這意味著您不能申請將您在澳洲的停留時間延長到簽證上指定的日期之後,除非在某些情況下。
回報您情況的變化
如果您的情況發生變化,您必須通知當局。這包括新居住地址、新護照等變更,或家庭中的任何重大事件,如懷孕、出生、離婚、分居、結婚、同居關係或死亡。
要報告您的情況發生的變化,您可以使用 ImmiAccount(如果您可以存取)。否則,您可以使用以下形式:
- 表格 929 - 地址和/或護照詳細資料變更 - 用於地址或護照詳細資料變更。
- 表格 1022 - 情況變更通知 - 適用於您情況的其他變更。
家庭成員
受扶養家庭成員也必須遵守其簽證條件。否則可能會導致您的簽證被取消並需要離開澳洲。
家庭成員必須:
- 在澳洲逗留期間仍是您的家庭成員。
- 擁有充足的財務支援。
- 維持足夠的健康保險。
- 只有在學生開始主修課程後,工作時間才不受限制。
- 如果達到學齡,就去學校。
請注意,您有責任確保您的家庭成員符合上述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