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作(長期停留活動)簽證(401 類)
臨時工作(長期停留活動)簽證(401 子類)
臨時工作(長期居留活動)簽證(401 子類)於 2016 年 11 月 19 日停止接受新申請。已被臨時活動簽證(408 子類)取代。本文為已獲得臨時工作(長期居留活動)簽證(401 子類)的個人提供信息,並解釋他們的權利和義務。
簽證持有者
如果您已獲得臨時工作(長期停留活動)簽證(子類別 401),您可以使用簽證權利線上驗證 (VEVO) 來檢查您的簽證詳細資料和權利。 VEVO 是一項免費的線上服務,可讓您驗證您的簽證資訊。
簽證期限
臨時工作(長期停留活動)簽證(401 類)的有效期限為指定職位的有效期限或最長兩年,以較早者為準。然而,體育流簽證持有者通常只能在體育賽季期間留在澳洲。
您可以使用此簽證做什麼
臨時工作(長期居留活動)簽證(401 子類)允許您在指定職位期間在澳洲居留,最長居留期限為兩年。您可以從事提名中指定的工作或活動。此外,您可以攜帶符合資格的家庭成員前往澳大利亞,並在簽證有效期內多次進出該國。
簽證持有人的義務
作為簽證持有者,您和您的家人必須遵守所有簽證條件和澳洲法律。在澳洲逗留期間,您需要維持足夠的健康保險。您還必須繼續滿足您獲得簽證的簽證類別的要求。當您的簽證到期時,您必須離開澳大利亞,除非您獲得另一份簽證。值得注意的是,您只能為提名中指定的雇主從事工作或活動。您不能失業、離開職位為他人工作或從事與簽證申請中指定職位不符的工作或活動。
如果您的擔保人停止僱用您,您必須找到另一家願意擔保/支持您的雇主併申請新簽證,或者如果您的簽證在28 天之前結束,您必須在28 天內或更早離開澳大利亞。 p>
家庭成員
您的家人不能在您之前進入澳洲。當您的簽證到期時,您的家人必須與您一起離開澳洲。他們在澳洲期間必須打算繼續擔任您的家庭成員並維持足夠的健康保險。您的家庭成員可以在簽證有效期間在澳洲工作或學習,但須遵守任何可能適用的附加條件。
報告狀況變化
如果您的情況發生變化,例如新的居住地址、新護照或家人懷孕、出生或死亡,您必須通知有關當局。您可以使用表格 929 地址和/或護照詳細資料變更來通知您的地址或護照變更。對於您情況的其他變化,您可以使用 1022 表格情況變化通知。
贊助商
不再可以向臨時工作(長期居留活動)簽證(401 子類)下的擔保申請人提出申請。此資訊適用於持有臨時工作(長期居留活動)簽證(401 子類)人員的經批准擔保人。獲得批准的擔保人可以使用簽證權利在線驗證(VEVO for Organizations)來檢查其擔保人的簽證詳細資訊和權利。但是,自 2017 年 5 月 19 日起,如果贊助商想要贊助臨時活動簽證(408 子類)申請人,則必須在線申請臨時活動贊助商批准。
贊助商義務
作為贊助商,您必須遵守各種義務。其中包括與檢查員合作、在發生某些事件時通知有關當局、保存記錄、向部長提供記錄和資訊、不向他人追回某些費用、支付尋找和驅逐非法非公民的費用以及確保簽證持有人參與指定的職業、計劃或活動。根據提名的類別,可能需要承擔額外義務,例如確保住宿、支付旅行費用以及向澳洲交易所參與者提供職位。值得注意的是,贊助商有責任履行所有義務,即使他們已授權其他人代表他們行事。
對贊助商和簽證持有者的監控
內政部監督擔保人和簽證持有者,以確保遵守擔保義務和簽證條件。定期進行監測並響應向該部門提供的資訊。申辦者可能需要與檢查員合作,並根據要求提供記錄和資訊。不遵守義務可能會導致行政訴訟、可執行的承諾或民事處罰。如果贊助商提供虛假或誤導性資訊、不再滿足贊助商批准標準或違反聯邦、州或領地法律,則可能會受到製裁。
擔保人和簽證持有者必須了解並履行其義務,以確保在澳洲成功、合規地居留。